立院通過《勞動事件法》 勞工司法權益再 - 職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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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]

作者: xianlin (#47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[新聞] 立院通過《勞動事件法》 勞工司法權益再
時間: Fri Nov 9 17:34:09 2018

1.媒體來源:

蘋果新聞

2.完整新聞標題:

立院通過《勞動事件法》 勞工司法權益再邁進

3.完整新聞內文:

為保障勞工權利,立法院今三讀通過《勞動事件法》,回應各界對勞動事件訂立特別訴訟
程序的要求。新法實施後,勞工面臨訴訟可就近選擇工作地的法院起訴,透過法院調解、
審判程序,與聲請保全程序的釋明義務,降低訴訟對勞工生計的影響,並合理分配舉證責
任,資方就相關文書資料負舉證責任,讓勞資訴訟更加公平。

《勞動事件法》明確建立一套有別於其他民事案件的勞動事件調解制度,新法明定,法院
管轄權部分,勞工有充分選擇權,可選擇勞務提供地或公司所在地,乃至於任何分公司所
在地都可以;若勞工是原告,其裁判費最高可減免三分之二,大幅降低負擔。新法也規定
,調解組成除由勞資雙方組成外,在舉證責任中,資方就相關文書資料負舉證責任。

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指出,過去勞工常因擔憂尋求司法協助曠日廢時而卻步,但依新法規定
,法院須在勞工聲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指定第一次的調解日期,且原則上要在起訴後6個
月內審理終結;此外,各級法院均應設置勞動專業法庭,勞動調解委員會並加入勞資事務
專家與法官共同進行調解,盼未來勞動事件爭議事件之解決,兼顧專業與迅速,讓人民有
感,信賴司法。

台灣勞工陣線聯盟今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,這是勞動司法人權的指標性突破,對於
勞工未來在遭遇勞資爭議時,可以更有機會接近司法正義。台灣勞工陣線也肯定此次修法
,稱讚為立法院朝野合作的典範,共同為勞工的司法人權而努力。(林惟崧/台北報導)

4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:

https://tw.news.appledaily.com/politics/realtime/20181109/1463492/

5.備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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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Dinah avatarDinah2018-11-15
選舉到了民進黨終於想起勞工啦
Tom avatarTom2018-11-16
選舉到了就是最軟的一塊
Joseph avatarJoseph2018-11-17
勞工哪有空打官司
Ivy avatarIvy2018-11-22
一審二審三審 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
Kyle avatarKyle2018-11-24
等判決完 一樣是不知道幾年以後了
Ivy avatarIvy2018-11-24
嗯,你是說邁向40%吧...
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-11-26
蔡:你看 給你專法讓你去跟老闆講 大心
Edith avatarEdith2018-11-27
Queena avatarQueena2018-11-29
Bennie avatarBennie2018-12-04
選舉到了
Gary avatarGary2018-12-05
Annie avatarAnnie2018-12-08
選前:勞工好棒棒 選後:多補你幾刀
Ingrid avatarIngrid2018-12-09
7天假呢
Bennie avatarBennie2018-12-14
選完可以再修
Poppy avatarPoppy2018-12-15
可以先還七天假嗎?
Jake avatarJake2018-12-17
不事前預防 這種事後補救只是浪費司法資源而
已 垃圾政府
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-12-21
還是圍繞在自己跟老闆說
Emma avatarEmma2018-12-21
你當人民很好騙嗎???
Kumar avatarKumar2018-12-25
資進黨講勞權XD
Steve avatarSteve2018-12-29
要選舉後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-01-02
這對勞工是有利的 怎還會有9.2在噓阿?
Kyle avatarKyle2019-01-06
更你媽審啦去看條文好嗎
Kyle avatarKyle2019-01-06
這到底有什麼好噓的???
Lucy avatarLucy2019-01-11
勞檢也要確實阿 不要只有台北市勞工局
Quanna avatarQuanna2019-01-12
改也說話不改也說話,黨工不管怎樣都有話
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-01-12
4年一度的進步
Oliver avatarOliver2019-01-12
有做事也要被酸,酸酸真可悲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-01-16
這叫該做的 不是每次都壓在要投票才給過
Freda avatarFreda2019-01-21
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-01-24
勞工局那時候要解散?有法院就夠了吧
Andy avatarAndy2019-01-25
早該交的作業遲交了還希望討拍? 被當掉再哭天喊地...
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-01-30
通過值得鼓勵,但是DPPer又在攻擊時力,是嫌票太多嗎?
Agnes avatarAgnes2019-02-03
民進黨:下次選舉可以不要投民進黨
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-02-04
快選舉才想起來 真不簡單
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-02-06
立再多法最後還是查無不法
Donna avatarDonna2019-02-08
重罰兩萬
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-02-09
亂搞,再給你小小小惠。跟補助5000塊補助生育一樣
Kelly avatarKelly2019-02-11
台灣沒有勞動問題